昨天在路上看到喜憨兒麵包坊的送貨車,車子是格上租車租用的,是一台冷藏車,冷藏車的外觀漆上喜憨兒麵包坊的廣告,有麵包、宴會會議餐點、彌月蛋糕等業務。傍晚我在台北縣政府開會,一樓大廳上有八里教養院院生的陶藝展,有些陶藝作品做的真好,有的也與園藝植栽做結合。以自己曾經在身心障礙的領域工作經驗來看,這些參展的身心障礙及腦性麻痺的院童來說,這些陶藝作品已經有不錯的成績。
回頭來看社會企業,喜憨兒及智能障礙的NPO真的能直接進入市場競爭嗎? 社會企業就是一個企業,這些是必須要經的起市場的競爭考驗,如果無法進入市場競爭,算不算社會企業呢? 許多教會組織,因為教義而協助弱勢族群或是特定服務者,如智能障礙、喜憨兒,或是將自有空間規劃以出租來獲取一些收益,以補足本業不足之經費,或是可以當作一種其他收益方式來穩定支持本業。然而如果這些收入足以維持營運,而不以與市場競爭為目的,是否可以稱做為社會企業呢?
無怪乎英美國家的社會企業以環境及脫貧為主要議題。社會企業要有市場競爭就不是適合每一種障別。或是社會企業本身就是一個系統中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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