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日

公司應該具備那些元素才是一家公司

今天光華雜誌來訪,提出的議題是社會企業,中間也不乏問及與若水的關係。與若水的互動中,我越來越感受到不公平,雖然張明正先生以個人名義捐助200萬給學校,50萬給瑪納,但是這跟曙光計畫有何關係? 雖然若水一直想要將期間連上關係,但是捐助對象這是不是曙光計畫,而比賽規定中也明定不是給個人的錢。以若水這樣的企業應該是比我們了解的更多,但是看起來並不是,或是若水骨子裡想要的不是這樣的,或是若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什麼?

我以為若水會是培養一個社會企業創業家為本質,在創業家創業的過程中,給予社會企業家應有能力的培養,我需要認識企業運作的一切需要裝備,而不是找一個人來做總經理,operate曙光計畫,這個人會不會堅持曙光計畫當初的理想? 跟若水周旋了7個月,還是不知道經營一家公司要具備什麼條件? 這不是很可笑嗎?

談了近2.5小時,我居然寫不出一點東西,談了些什麼?未來可以做一些整理

1.為何會開始社會企業?我們是在若水之前。
2.社會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有何不同?
3. 哪些企業可以定義為社會企業?
4.我們跟若水之間有何不同的看法?
5.如果台灣的數會企業定義不清,關於社會企業的稅率將不會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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