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

類社會企業

由輔大吳宗昇老師所寫的一篇「社會理念做為一種生意策略-類社會企業的商業組織初探」,剛開始我很喜歡這個主題--以社會理念做為一種生意策略,論文中對於所選定的5家社會企業多有讚美。
但是社會理念只是一種策略而已嗎? 或是社會理念本來就應該就應該就應該實踐在生意當中? 或是商業行為本來就可以實踐社會理念的。
老師所寫的一篇學術論文,對於社會企業定義界定與實質定義的看法,他更將儲蓄互助社界定為「類社會企業」。從廣義的界定社會企業的角度而言,「社會企業」一詞已經是被接受的一個擁有實質意義與實際可運作的界定了,而不是一個僅僅只於想法的概念而已。而且是一個具有創造社會價值可能性的存在。所以有了「類社會企業」的想法。在研討工作坊中,許多學者針對類社會企業一詞,仍存有許多的疑慮,畢竟這是第一次被提出,然而許多學者建議吳老師在討論「類社會企業」時,應同時論及「企業社會責任」,將企業體與企業精神體同時論及,這2種完全不同的位格,如何同時比較,這是我較無法理解的地方。
社會企業責任是每一個企業應該遵守的嗎?如果是,那麼就不該有社會企業責任的討論議題,而是企業社會責任的的譴責。人類對大自然盡情掠奪,然後以捐助方式讓環保團體來做環保議題的倡議。我不是科學家,我無法了解鄭顆世界的科學發展是如何運作,但是人類與自然的不和諧只會造成更多的人類傷害。我們只是一群為小的人,企圖改變世界,讓世界以更良善的方式愛護自己及所有物種。不知道我的方法管不管用。

與吳宗昇老師午餐聊天,大家對於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對話真是開心。老師問我,我為何要做這些事,其實很簡單,因為我的信仰、我的工作經驗,所以造就了我今天的工作。很多人會說我偉大,但我只是做了我該做的事,所以解釋我是很容易的。要如何解是那跟我一起奮鬥、支持我的人,可能會困難些吧。

在工作坊的有位参與者提出,比爾蓋茲的夢想事成為全世界第大的企業,他在商業行為中盡一切可能賺每一分錢,但是在他決定退休之後,他捐出上百億成立基金會,在非洲從事公益事業。因為這樣一個人在商業世界裡,對於社會道德的實踐多所被批評,但是對於他捐出如此大的金額而言,卻又無法讓人對他的商業行為做出理性批判。

這樣的說法,是在一個企業都是魔鬼的假設下,認為所有的商業行為都是對消費者較為不利的。我們習慣從一個人所表現的行為來做判斷,所以才會有對於比爾蓋茲的行為也無法論斷的爭議。或許比爾蓋茲並不是如大家所想,是一個賺錢的魔鬼,或許他並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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