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

合作的基礎

合作? 這是一個有趣而且弔詭的字眼。合作的真義,如果用選擇題,或是用是非題,答對率應該是100%。但是真正的合作是什麼?恐怕可以用輪聞來討論了。patrick說,星展太大,不太想合作,而我認為大小不是只實體,而是視野。當然光原小到不足以評量銀行,但是合作的基礎,不應該只建立在實體上的相當。

昨天與銀行討論"合作"事項,當然彼此希望彼此拉抬,達到銀行在台灣立足的目標,銀行想要在台灣立足,因此成立台灣本地公司,而光原想要放眼世界,似乎在這個著眼點上,就已經不太一樣。

姑且不論銀行與光原合作的目標,從光原角度上而論,光原想要跟哪種類別的異業合作,在這次與銀行的合作討論中,我想要與"想要為台灣社會做些改變的人"合作。這個高調,常常讓我被打槍,因為改變可大可小。我最常聽到的是,"完成階段性任務"。聽來不錯,卻像是妥協。

妥協沒有不好,妥協是進步的一種方式,但使命就不能妥協。

日前,光原開股東會,好久沒有見到股東了。對於光原的股東,我有莫名的感激與尊敬,感激更多一點,我總希望可以為股東們做點什麼。雖然在business的世界裡,幫股東賺錢就對了,但是光原的股東卻不是指要求賺球,每一次開會,總會聽到沈董事說我們的農友賺的太少了,他建議換高單價品項,真是令人敬佩的董事。

合作,是基於彼此的利益,銀行與光原的合作,不一定將利益呈現在光原,也可以是呈現在農友身上。但對大部分的企業合作上而言,ㄊ們似乎很難理解這樣的事。

我所想的方式,有可能變成真的嗎? 或者我想的是天方夜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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