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8個月租地雇工的專案,就社會福利的上的以工作型態來扶植原住民的農業知識與水準,原來以為多元就業可以協助,現在卻是8個月都靠自己,這也是最大的壓力來源。
就經濟成效上而言: 南三村的收獲成效,我們真是陪大了,大約賠了100萬,但是就社會效益來說,有10公頃筍園拿到歐盟及美國驗證,有1.5公頃土地已經進入驗證程序,有10人準備進入有機耕作,我們創造了5 人工作機會,1.5公頃的土地回復不用農藥的階段,更大的是後面會有更多的人願意以維護土地的方與土地建立永續關係。
所以組織管理上,有人認真,有人偷懶,所以在管理上也面臨要不繼續聘用的問題,就社會福利上是要得的,就business上答案很簡單-- 不要。 但是山上的原住民就只有這麼多,如果都不滿意,就不要做了。
如何使更多的人加入這個運動,讓更多土地回復的運動,使更多人願意支持這個運動,我該如何做呢? 這應該訴求NPO 或是 用收益來運轉這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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