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自由的責任與代價

最近喜歡上『自由』兩個字,自由是什麼?代表得又是什麼? 自由是有相對責任的。最近幾年,每年世界各地都會發生很大的天災,這些天災幾乎威脅了人類的生存。過去十數年,許多專家呼籲,人類必須回歸自然的定律,否則人終將被自己毀滅。然而,卻有另一派專家卻不如此認為。這沒有對錯,終究是人類的自由意志的選擇,而人類自己必須承擔這些自由意志下的結果,簡單的說,就是因果論。日本發生了地震、海嘯、核能危機,這場危機中,最被世人所稱讚的是,所有日本人在這場危機中,所展現的沉著、穩定。這絕不是一般人民臨時可發生的應變能力,絕不單單是日本政府指導有方,絕不是某些人的崇高使命使然,而是在每日的日常生活中就必需有所鍛練。回想起8年前的桃芝颱風在南投,2年前的八八風災在阿里山,更讓我自己感受到自己與環境間的互動所應產生的回應環境的能力。這兩場災害,我自己都是身臨其境,因此在災害發生後,自己並不驚訝。我們應該在這些事件、事實中體認到『自由』到底可以擴張到何種程度,才是平衡的自由。我們真的可以毫無限制的擴張我們的『自由』嗎? 『自由』並不僅僅在政治裡,也在我們的生活與環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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