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兩岸NPO論壇交流會議中與食物銀行的秘書長一起同為發表人,他是很有理想的一個人,我佩服他的想法,他說明目前食物銀行目前主要將一些麵包店及養護機構做聯結。目前主要的服務地區為北部地區,捐贈麵包廠商多過於需求者,他們希望可以往南部擴展,希望達到供需平衡。可見提供食物的廠商是樂於以不增自己的負擔來提供資源,一旦需要廠商提供更多資源,則通常PO會需要更多考量。以我目前的了解,食物銀行是以NPO方式來從事食物銀行的工作,他們同樣需要行政管銷費用的捐助。另一方面,光是北部地區的養護機構就已經很多了,為何會造成供多於求呢 ?是捐贈者的需求較大或是養護單位的需求尚未被開發整合?
在講述中秘書長高興及快樂的提到若水去找過他們並告知可能投資食物銀行。我真不想澆他冷水。若水要的是會賺錢的社會企業,同時一定要是可創造好名聲的社會企業,不是會賠錢的但有好名聲的NPO。食物銀行會不會賺錢,有可能,但決不是在近幾年就可以賺錢。台灣太小,需求量也不夠,能夠在社區中以自給自足為目標,創造就業機會,讓社區達到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就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要成為企業非得要經得起市場的競爭考驗。就如同陽光廚房的張紅雅,我真是挺佩服她的,她要的就是社區中沒有失業人口,現他要在社區開一個門市,哈哈 !這會不會是台灣唯一一個沒有7-11的社區。食物銀行想創造的價值是處理可回收的麵包或是這些麵包可創造利潤?? 在美國的食物銀行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案例,希望台灣也可以發展,不知道適合台灣的型式會是那一種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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